據巴基斯坦《商業記錄報》12月4日報道,巴基斯坦聯邦稅收委員會(FBR)擬頒布一份新的特別征稅法令,對享受零關稅進口原材料待遇的五個部門(紡織、皮革、地毯、醫療器械和體育器材)部分原材料進口商征收19%的消費稅,包括16%的一般標準消費稅和3%的增值消費稅。
報道稱,原材料進口商進口的原材料如最終供應給在FBR注冊的上述五部門的個人或企業,仍將享受免消費稅待遇;但如最終供應給未在FBR注冊的個人或企業,或非上述五部門的制造商,則須按19%的標準繳納消費稅。 據悉,2011年11月,FBR決定對紡織、皮革、地毯、醫療器械和體育器材等五出口門原材料商業進口免征關稅和一般消費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