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石獅市財政局與教育局近日對全市教育系統固定資產和政府采購事項作了進一步規定,要求學校教育裝備采購全部納入批量集中采購,以加強教育系統固定資產和政府采購管理。
石獅市規定,學校教育裝備政府采購事項,原則上不再執行網上競價,全部納入批量集中采購。市教育局根據各校實際需求,定期匯總報送市采購辦審批后,委托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組織公開招標。其他辦公設備采購仍按政府采購原規定執行。此外,該市該明確,教學用學生電腦的報廢年限縮短至5年,其他辦公電腦報廢年限仍執行《石獅市行政事業單位通用辦公設備和辦公家具購置預算標準(試行)》(獅政辦〔2011〕246號)的規定年限。